管委會十一月份會議記錄

張貼者: 青城管委會 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
一、主席報告:(略)

二、十月份月例會決議案事項執行報告

㈠①興合力建設於十月份例會中,由汪課長代表及施工單位代表出席,會中承諾向主管爭取就大廳二石柱採乾式施工法,其餘部份補強確保安全。

②社區於10/29接獲興合力來函(如附件)表示,為社區阻止施工,並要採用「鏍栓錨釘補強法施工」。

③社區於11/2去函興合力表達二大訴求:恢復原狀及安全無虞。

④興合力建設於11/12回函。

⑤社區請張建築師至大廳現勘並提供以下建議:

➊申請鑑定之重點Ⅰ是否符合建築工程常規Ⅱ有無安全顧慮Ⅲ全部修復之費用。

➋作法:Ⅰ主動找興合力高層協調Ⅱ調解委員會Ⅲ消保官Ⅳ訴訟(申請鑑定)。

➌適宜之工法:半溼式+後背防護。

㈡大廳電源改善工程,遠祥工程王經理與機電委員已完成現勘,遠祥工程預於11/19(四)至現場施工。

㈢社區攝影機之增設已請安全委員訪價,攝影機單機價格較便宜,但若加上耗材及施工則未相對便宜。

㈣良友計程車已於11/26簽訂合約,為社區住戶提供服務。

㈤社區花草植栽、部份大樹修剪、移除,已請二家廠商報價。

㈥社區剪髮服務已安排張小姐於11/14為社區服務,預定月底再安排一次。

㈦KTV加新歌因合法版權取得成本過高,目前僅能先將記憶卡容量升級。

㈧豐譽合約已由齊國涂協理與宋副總協商,完成二全一半13000元之目標。

㈨住戶消防檢測,因「良典」無法配合,另找廠商施作。施作前須公告檢測人員會至住戶家中臥室、廚房、客廳等處所,並要求檢測人員配帶工作証,由總幹事領至住戶家中檢測。

三、十一月份社區主任重要工作報告

1.陪同豐譽將大廳近中庭大門陽極鎖裝回,目前為代用品,待修復後即可裝回。

2.豐譽已於服務台裝設一中控主機。

3.與「良友計程車」完成簽約

4.與社區監委查勘增設腳踏車位之區域。

5.設置社區外圍「遛狗清狗便」告示看板。

6.連絡蘆竹鄉公所承辦人郭先生就「免費公車」路線部份,提出需求。

7.完成年度消防檢修申報。

8.陪同機電劉經理至社區機電巡檢及更換損壞之燈具。

9.修復A棟1樓地鉸鍊。

10.十月份管委會議記錄po上網。

11.去函興合力建設及回覆作業。

12.玉山信托代收繳系統(便利商店繳管理費),自11月份起,逾當月20日後,即無法繳費,須至服務櫃台人工收費。

13.連絡鄉公所曾小姐盡速將路口指示牌「中山北街」更改為「仁愛路三段」。

14.同機電王委員查看B棟頂樓安全門損壞情形。

15.拜訪「長榮吉邸」因外牆二丁掛脫落後之處理作法。

二、保全勤務工作報告:

1.10/25陪同豐譽裝設大廳代用陽極鎖。

2.10/25、10/27、10/28、11/1、11/4、11/5、11/7、11/10消防誤報處理。

3.11/4陪同鈞煜裝A棟大廳地鉸鍊。

4.11/11處理住戶反應深夜音樂太大聲。

5.11/13處理泳池水溢出情形。

6.11/14處理A、D棟地下2樓蓄水池浮球故障。

三、清潔工作:

1.依工作排程完成各部區域之打掃清潔工作。

2.倒垃圾及協助垃圾分類。

四、議案討論及決議:

㈠、興合力建設大廳大理石施工處理。

說 明:興合力於11/12回函。

<決議>:由齊國涂協理擬函給興合力建設,再次強調管委會之訴求,管委會並訂於11/18(三)10時至興合力建設面見劉總經理。

㈡中庭及外圍樹木修剪及植栽。

說 明:目前有二家園藝報價,柳樹青及上弦月,均有服務過本社區。

<決議>:經討論之後,以上弦月之報價內容較符合社區實際之需求,再將上弦月之報價內容請其他園藝廠商做二次報價,並請行政、公關、環保委員擇優施作。

㈢逃生方向指示照燈之採購。

說 明:有達清、宇威、尚昇等三家廠商報價,同規格的以達清較合理,每具為715元。

<決議>:以達清之報價較為合理,請達清送一樣品至社區,經機電委員測試後,決定採購型式及數量。

㈣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召開。

說 明:年度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」原訂於12/5(六)施實,因與選舉撞期,考量部份人員須返鄉投票,因此更改為12/12(六)召開,為使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」能順利召開及帳務清楚,擬定以「簽到、簽退並完成12月份管理費繳交」後,即於會後發放獎勵金500元現金,住戶須至服務台領取,社區主任務必要核對身份,符合條件後發放。

<決議>: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預訂於12/12召開,依時程完成下列準備工作:

11/15公告開會及領取開會通知單

11/22提案單送管理中心彙整

11/23管委會臨時會

11/30寄發開會通知單

12/4住戶開會手冊

六、臨時動議及決議:

㈠中庭桌椅之擺設必要性。

說 明:目前為秋、冬季,至中庭休憩。

<決議>:時已進入冬季,中庭風大且無住戶使用,將其搬至室內。

㈡增購錄音筆。

說 明:目前社區服務台之錄音設備為錄音機,保存及運用均不合時宜。

<決議>:由機電委員採購,供社區使用。

㈢兒童遊戲設施之增設。

說 明:部份住戶反應有小朋友的住戶很多,社區應設置一些遊樂設施。

<決議>:此意見已反應多次,管委會仍以安全及衛生為優先之考量,若有多務住戶持讚成之意見,可於區分所有權大會中提出表決。

㈣停車格內可否擺放私人物品之爭議。

說 明:有住戶反應停車位為自行購置,因家中雜物太多放不下,只好暫放,沒有放於公共空間。

<決議>:依社區住戶規約第二條第四款規定,停車空間屬約定專用部分,另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「…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為之。」因此除停放汽車之用途外,不得堆放雜物及停放機車、腳踏車。

㈤垃圾集中區開放之時間。

說 明:目前垃圾集中區之開放時間並無管制,尤其是週日停收垃圾一天,至週一晚上時,往往已堆積如山,不僅影響車道安全,不美觀也不衛生。

<決議>:維持原來之開放時間,為不使因假日而造成垃圾堆積,垃圾集中區增設二個垃圾筒,並請清潔人員,隨時打包,避免堆積。

㈥指示交辦事項:

㊀資源回收可找專門廠商來做,不但可減輕清潔人員之工作量,亦可為社區帶來收入,可與鄰近代官山社區一起實施。

㊁地下室污水池已屆清理之時間,請廠商報價實施。

㊂菜園之感應探照燈已損壞多時,儘速修復。

㊃泳池鐵門已損壞,找廠商估價修復(含電開關)。

㊄泳池的水位太滿,約降至水中燈之高度,並於出入口貼上警告標語,以維安全。

七、散會:21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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