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9年11月6日
98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
開會時間:98年12月12號(六)上午9至12點
開會事由:
一、召開九十八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
二、議案討論
二、議案討論
三、選舉第四屆管理委員
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: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由全體區分權人組成,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」。為保障各區分所有權人權利,敬請各區分所有權人準時出席參加會議,未克出席者,請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,未出席亦未委託他人出席者,視同放棄自身權益,無異議遵守本次會議之各項決議。管理委員產生方式,詳見選舉辦法(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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